宇树人形机器人全球“格斗秀”,AI“拳王”硬核破圈
宇树人形机器人全球“格斗秀”,AI“拳王”硬核破圈
宇树人形机器人全球“格斗秀”,AI“拳王”硬核破圈上班路上,点(diǎn)开车来了查看车辆信息,却跳转到(dào)某电商购物平台;闲暇时间(shíjiān),点开微博刷新闻,却跳转到某外卖平台;点开得物购物时,却跳转到某社交视频平台……
近期,多家社交平台上出现(chūxiàn)了“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”的吐槽贴。记者调查发现,部分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,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(huàngdòng)或(huò)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,“被迫”进入电商页面(yèmiàn)或下载陌生应用。
跳转(tiàozhuǎn)至付款界面,误触屏幕即遭扫脸支付
法治网记者测试发现,大量APP都有(yǒu)诸如此类的情况(qíngkuàng)。为模拟用户日常生活情况,记者一边步行一边打开“车来了”APP,立马跳出开屏广告(guǎnggào),下方配有“扭动或点击跳转至详情页或第三方应用”的字样,右上角(yòushàngjiǎo)配有“跳过3”,即3秒后可跳过。几乎每次打开都会被(bèi)直接跳转,甚至当记者坐在(zuòzài)座位上打开时,大多数情况下仍是被跳转。
记者经测试发现,此类跳转广告(guǎnggào)一般跳转到电商购物类APP较多,短视频及其他类型APP次之,部分APP的关闭按钮隐蔽难寻(nánxún)。同时,知名APP跳转广告出现(chūxiàn)频率较低,而一些APP则频繁出现。
据网友王图图(化名)爆料,某次她打开美图秀(xiù)秀APP后,即跳转到某电商平台88vip付款(fùkuǎn)界面,由于一时没注意点了一下屏幕,因为此前扫脸支付的设置,直接就显示已经(yǐjīng)付款。
记者咨询其官方客服后(hòu)得知,88vip在30天内只能退一次,超过3次退卡后将无法(wúfǎ)继续开通88vip。
法治(fǎzhì)网记者实测发现,这种(zhèzhǒng)扫脸支付误触(wùchù)的情况确实存在。记者尝试按照王图图爆料的情况进行试验,同样捕捉到了摇一摇广告跳转至(zhì)某电商平台88vip的情况,如果着急返回上一个App或一时不注意都可能会误触支付,尤其是设定人脸支付的用户。
网友: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跳转到(dào)购物APP一万次”
法治网记者在黑猫投诉(tóusù)平台(píngtái)搜索发现,扫脸支付相关的问题高达几千条投诉,其中不乏有此类误触情况。那么,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消费者应如何维权?又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(ne)?
对此,《法治日报》专家库成员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分析指出,首先,从法律上来说,合同成立需双方具有真实意思(yìsī)表示(biǎoshì)。若跳转付款界面的设计(shèjì)存在误导性(如(rú)默认勾选、无显著(xiǎnzhù)取消选项),且扫脸支付未经二次确认,可能存在消费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,其合同效力存疑。其次,依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,平台需全面(quánmiàn)、真实、准确披露(pīlù)商品/服务信息。若跳转界面未明确提示付款性质(如未标注(biāozhù)“立即支付”等字样),或存在技术性强制跳转,可能构成未履行告知义务。
马丽红律师提醒,消费者一旦(yídàn)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需保存跳转过程录屏、付款前后界面截图等证据,证明平台界面设计存在诱导性。若(ruò)证明平台故意利用用户习惯(如扫脸(liǎn)支付快捷性)削弱其自主选择权,可(kě)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。建议消费者可先向(xiàng)平台投诉或向消协举报,若协商未果(wèiguǒ)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事实上,此类(cǐlèi)摇一摇跳转广告(guǎnggào)并不少见,社交媒体上,网友们对此多有讨论——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跳转到购物APP一万次”“新型技术霸凌”“谁懂,我(wǒ)奶奶的(de)手机上有一群莫名其妙的APP”“摇一摇广告太烦了”“干什么都能跳转到XX”……
平台缘何(yuánhé)痴迷“摇一摇”跳转?知情人士:提高曝光度
法治网记者注意到,此前一个名为打工仔小张的博主,曾发视频专门(zhuānmén)吐槽摇一摇跳转广告,“刚过完国庆,又到了打开什么软件都会跳转到某(mǒu)电商平台的季节(jìjié),打开微博,听个音乐,刷个视频,任何你能想(xiǎng)象(xiǎngxiàng)的软件,它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,关键是我并没有想打开它,我想买东西我自己会打开,我不会因为跳转到它才想起来买东西,这个推广(tuīguǎng)费没必要。”
法治网记者调查发现,大多数人被(bèi)跳转后并(bìng)不会停留,下单的概率更是少之又少(shǎozhīyòushǎo)。网友王图图坦言,“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到(huídào)之前的APP,而且感觉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你进去购物,就是增加跳转APP的点击量”。
既然下单的人少之又少,那“摇一摇”跳转(tiàozhuǎn)的这类广告宣传为什么会被各大平台(píngtái)企业广泛使用?为此花费的推广费有必要吗?
对此,某企业(qǐyè)前运营从业者李丽(化名(huàmíng))透露,“‘摇一摇’的投放成本很低,微薄的成本就可以提高曝光(bàoguāng),1000个人用软件就有1000个人看见你(nǐ),哪怕100人停留了3分钟,10个人愿意买单对我来说都是好事。提高曝光是第一步,什么(shénme)内容让人愿意停留是第二步。看得见才买得着,单纯做(zuò)线下靠口碑靠产品可以做得不错,但是线上就需要全方位曝光。”
对于相关曝光率与转化率的(de)关系,李丽认为(rènwéi),商家(shāngjiā)选择这种转化率不高的推广模式,就是希望通过强密度推广刷“存在感”,曝光多了,看的人多了,下单的几率才会变大。
当记者问及商家是否会考虑(kǎolǜ)此举会增加受众的厌恶情绪,李丽回应(huíyìng)称,“这个不重要,就算举报,大不了就选择关掉呗。有弊端,但可以忽略不计(hūlüèbùjì)。”
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?律师:或涉(huòshè)多重违法!
针对(zhēnduì)企业为了提高曝光量(liàng),在众多APP投放大量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的行为,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(yánjiū)中心主任谢永江教授表示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(míngquèguīdìng):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诚实信用,公平竞争。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(yǐngxiǎng)用户正常使用网络。以弹出(chū)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,不得有设置障碍等行为。
“‘摇一摇’跳转广告往往让用户难以避免误触,且关闭流程繁琐,难以实现一键关闭,反复弹(dàn)出,不(bù)符合规定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严重(yánzhòng)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手机和网络。”谢永江说。
记者(jìzhě)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“摇一摇”跳转相关词汇,相关投诉达上百条(bǎitiáo)。
今年4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《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(SDK)通报》显示,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,共发现52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,所涉(suǒshè)问题(wèntí)包括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、信息窗口无法关闭、信息窗口“乱跳转(tiàozhuǎn)”等(děng)。
法治网记者(jìzhě)注意(zhùyì)到,一些APP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往往还会标有文字提示——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。当真可以如此默认吗?
对此,马丽红律师表示,手机晃动通常并没有(méiyǒu)用户自主意识的参与,并不能直接代表(dàibiǎo)用户同意跳转。根据消费者(xiāofèizhě)(xiāofèizhě)(xiāofèizhě)权益保护法的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“摇一摇”跳转将用户无意识的物理动作(如步行晃动)曲解为“同意”,属于变相强制跳转,不仅侵害了(le)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,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“最小必要原则(yuánzé)”,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(zūnxún)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得通过误导、欺诈、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。
作者(zuòzhě):沈仲亮 游紫寒

上班路上,点(diǎn)开车来了查看车辆信息,却跳转到(dào)某电商购物平台;闲暇时间(shíjiān),点开微博刷新闻,却跳转到某外卖平台;点开得物购物时,却跳转到某社交视频平台……
近期,多家社交平台上出现(chūxiàn)了“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”的吐槽贴。记者调查发现,部分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,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(huàngdòng)或(huò)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,“被迫”进入电商页面(yèmiàn)或下载陌生应用。

跳转(tiàozhuǎn)至付款界面,误触屏幕即遭扫脸支付
法治网记者测试发现,大量APP都有(yǒu)诸如此类的情况(qíngkuàng)。为模拟用户日常生活情况,记者一边步行一边打开“车来了”APP,立马跳出开屏广告(guǎnggào),下方配有“扭动或点击跳转至详情页或第三方应用”的字样,右上角(yòushàngjiǎo)配有“跳过3”,即3秒后可跳过。几乎每次打开都会被(bèi)直接跳转,甚至当记者坐在(zuòzài)座位上打开时,大多数情况下仍是被跳转。
记者经测试发现,此类跳转广告(guǎnggào)一般跳转到电商购物类APP较多,短视频及其他类型APP次之,部分APP的关闭按钮隐蔽难寻(nánxún)。同时,知名APP跳转广告出现(chūxiàn)频率较低,而一些APP则频繁出现。
据网友王图图(化名)爆料,某次她打开美图秀(xiù)秀APP后,即跳转到某电商平台88vip付款(fùkuǎn)界面,由于一时没注意点了一下屏幕,因为此前扫脸支付的设置,直接就显示已经(yǐjīng)付款。

记者咨询其官方客服后(hòu)得知,88vip在30天内只能退一次,超过3次退卡后将无法(wúfǎ)继续开通88vip。
法治(fǎzhì)网记者实测发现,这种(zhèzhǒng)扫脸支付误触(wùchù)的情况确实存在。记者尝试按照王图图爆料的情况进行试验,同样捕捉到了摇一摇广告跳转至(zhì)某电商平台88vip的情况,如果着急返回上一个App或一时不注意都可能会误触支付,尤其是设定人脸支付的用户。
网友: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跳转到(dào)购物APP一万次”

法治网记者在黑猫投诉(tóusù)平台(píngtái)搜索发现,扫脸支付相关的问题高达几千条投诉,其中不乏有此类误触情况。那么,一旦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消费者应如何维权?又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呢(ne)?
对此,《法治日报》专家库成员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分析指出,首先,从法律上来说,合同成立需双方具有真实意思(yìsī)表示(biǎoshì)。若跳转付款界面的设计(shèjì)存在误导性(如(rú)默认勾选、无显著(xiǎnzhù)取消选项),且扫脸支付未经二次确认,可能存在消费者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,其合同效力存疑。其次,依据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,平台需全面(quánmiàn)、真实、准确披露(pīlù)商品/服务信息。若跳转界面未明确提示付款性质(如未标注(biāozhù)“立即支付”等字样),或存在技术性强制跳转,可能构成未履行告知义务。
马丽红律师提醒,消费者一旦(yídàn)遭遇此类误触情况,需保存跳转过程录屏、付款前后界面截图等证据,证明平台界面设计存在诱导性。若(ruò)证明平台故意利用用户习惯(如扫脸(liǎn)支付快捷性)削弱其自主选择权,可(kě)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主张合同无效。建议消费者可先向(xiàng)平台投诉或向消协举报,若协商未果(wèiguǒ)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事实上,此类(cǐlèi)摇一摇跳转广告(guǎnggào)并不少见,社交媒体上,网友们对此多有讨论——“人麻了,每天手机跳转到购物APP一万次”“新型技术霸凌”“谁懂,我(wǒ)奶奶的(de)手机上有一群莫名其妙的APP”“摇一摇广告太烦了”“干什么都能跳转到XX”……
平台缘何(yuánhé)痴迷“摇一摇”跳转?知情人士:提高曝光度

法治网记者注意到,此前一个名为打工仔小张的博主,曾发视频专门(zhuānmén)吐槽摇一摇跳转广告,“刚过完国庆,又到了打开什么软件都会跳转到某(mǒu)电商平台的季节(jìjié),打开微博,听个音乐,刷个视频,任何你能想(xiǎng)象(xiǎngxiàng)的软件,它都会跳转到某电商平台,关键是我并没有想打开它,我想买东西我自己会打开,我不会因为跳转到它才想起来买东西,这个推广(tuīguǎng)费没必要。”
法治网记者调查发现,大多数人被(bèi)跳转后并(bìng)不会停留,下单的概率更是少之又少(shǎozhīyòushǎo)。网友王图图坦言,“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回到(huídào)之前的APP,而且感觉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你进去购物,就是增加跳转APP的点击量”。
既然下单的人少之又少,那“摇一摇”跳转(tiàozhuǎn)的这类广告宣传为什么会被各大平台(píngtái)企业广泛使用?为此花费的推广费有必要吗?
对此,某企业(qǐyè)前运营从业者李丽(化名(huàmíng))透露,“‘摇一摇’的投放成本很低,微薄的成本就可以提高曝光(bàoguāng),1000个人用软件就有1000个人看见你(nǐ),哪怕100人停留了3分钟,10个人愿意买单对我来说都是好事。提高曝光是第一步,什么(shénme)内容让人愿意停留是第二步。看得见才买得着,单纯做(zuò)线下靠口碑靠产品可以做得不错,但是线上就需要全方位曝光。”
对于相关曝光率与转化率的(de)关系,李丽认为(rènwéi),商家(shāngjiā)选择这种转化率不高的推广模式,就是希望通过强密度推广刷“存在感”,曝光多了,看的人多了,下单的几率才会变大。
当记者问及商家是否会考虑(kǎolǜ)此举会增加受众的厌恶情绪,李丽回应(huíyìng)称,“这个不重要,就算举报,大不了就选择关掉呗。有弊端,但可以忽略不计(hūlüèbùjì)。”
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?律师:或涉(huòshè)多重违法!
针对(zhēnduì)企业为了提高曝光量(liàng),在众多APP投放大量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的行为,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(yánjiū)中心主任谢永江教授表示,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(míngquèguīdìng):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,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诚实信用,公平竞争。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(yǐngxiǎng)用户正常使用网络。以弹出(chū)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,不得有设置障碍等行为。
“‘摇一摇’跳转广告往往让用户难以避免误触,且关闭流程繁琐,难以实现一键关闭,反复弹(dàn)出,不(bù)符合规定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,严重(yánzhòng)影响用户正常使用手机和网络。”谢永江说。
记者(jìzhě)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“摇一摇”跳转相关词汇,相关投诉达上百条(bǎitiáo)。


今年4月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《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(SDK)通报》显示,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查,共发现52款APP及SDK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,所涉(suǒshè)问题(wèntí)包括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、信息窗口无法关闭、信息窗口“乱跳转(tiàozhuǎn)”等(děng)。
法治网记者(jìzhě)注意(zhùyì)到,一些APP“摇一摇”跳转广告往往还会标有文字提示——“手机晃动即同意”。当真可以如此默认吗?
对此,马丽红律师表示,手机晃动通常并没有(méiyǒu)用户自主意识的参与,并不能直接代表(dàibiǎo)用户同意跳转。根据消费者(xiāofèizhě)(xiāofèizhě)(xiāofèizhě)权益保护法的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“摇一摇”跳转将用户无意识的物理动作(如步行晃动)曲解为“同意”,属于变相强制跳转,不仅侵害了(le)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基本权利,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条“最小必要原则(yuánzé)”,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(zūnxún)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和诚信原则,不得通过误导、欺诈、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。
作者(zuòzhě):沈仲亮 游紫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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